问题 | 抢夺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之客体乃公共及私人财产所有权益。 在这一层面来看,本罪同抢劫罪存在显著区别; 本罪仅针对公私财物所有权予以侵犯,并不危及其人身安全与威胁社会治安,故定性为单一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实际行为表现在趁人疏忽大意之时,出乎预料之外,公然对所有物采取行动,迫使他人无法抵挡,进而获取数目颇大的财产。 抢夺行为必须以公开方式实行,此处强调并非需要在无辜或众多人群目睹之下进行抢夺,而是指向公众公开地掠夺财物,或者说在当事人立即知晓财物遭破坏情况时执行此抢夺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限定为一般国民大众,任何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层面体现为恶意故意,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侵害公共和个人财产权益的后果,并期望这一结果能够实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