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携带凶器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盗窃罪的定义中,所谓的“携带着武器”主要指的是行为人为预防自身被逮捕后进行反抗或者是为了控制受害者而配备了一些具有杀伤力的器材,例如锋利的刀具、坚硬的木棒以及具有麻痹效果的毒品等。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提升行为的危险程度,从而反映出罪犯本身所具备的潜在暴力倾向。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武器”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枪械或刀剑等,而是包括了所有能够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工具和器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都有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