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未遂的四要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未遂问题需具备以下四项要素:
首先,须有犯罪行为已着手实行的情况出现,即行为人已实际进入涉嫌盗窃之步骤; 其次,必须是犯罪计划未能如愿以偿,即行为人尚未取得预期的盗窃成果,尚未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再者,此种犯罪未得逞的状况应归咎于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原因,换言之,并非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行动,而是由其他无法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因素所致犯罪计划未能圆满完成; 最后,针对未遂罪犯,可参照既遂罪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刑罚。在分析具体案例时,我们需要结合案情实际,判断行为人是否已真正开始实施盗窃行为,是否因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能达成犯罪目的,以及是否存在可供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情节。若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当场捕获,且并未获取任何财物,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犯罪未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此类情形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