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了可以追究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详细规定,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肆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强行索取或占用公私财产;以及在公共场合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秩序等。
然而,若某人遭受他人攻击,此种情况通常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因为寻衅滋事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主动发起的挑衅行为,而非被动地承受打击。若被攻击的行为是由寻衅滋事者主动引发的,则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然而,具体的判定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包括行为人的行为动机、实施手段、产生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因此,被他人攻击后能否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责任,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若被攻击系因寻衅滋事者主动发起的挑衅行为所致,则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反之,若被攻击源于其他原因,则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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