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罪犯在一个群里就是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并非同案共犯,亦或未涉及包庇罪行之嫌,仅为单纯陪伴于犯罪嫌疑人身边,此实属无可非议之事,无任何罪责。
然若欲构成共同犯罪,则需具备以下三大要件: (1)既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需具备共同的犯罪目的,此即构成一个互为关联且浑然一体的犯罪活动整体; 犯罪行为与犯罪后果间须存在明确的因果关联。 (2)共同犯罪行为可细分为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及帮助行为四类。 (3)则需包含认知因素及意志因素两大前提。 关于认知因素,共同犯罪者需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对于其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均抱持着希望或放任的心态。 至于意志因素,共同犯罪者需具备共同的意志因素,即通过自身的自由抉择,决定与他人协同实施犯罪行为。 (1)共同的犯罪故意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实行故意、组织故意、教唆故意及帮助故意四种类型。 (2)共同犯罪得以成立的主体必须为二人以上,既包括自然人,亦涵盖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