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期徒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期徒刑,即是指罪犯在具备特定条件之后,能够获得暂时性的、非正式的囚禁豁免权,无需立即入狱服刑的情况。
针对这个问题详细解释如下: 缓刑作为一项立法原则,允许那些被判定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特定时间段内暂不用受原判刑罚之苦,而是由社会各界进行严密监控与施以教育感化改造。 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必须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犯罪行为的轻微程度,罪犯的真心忏悔与改过自新的意志力,是否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性,以及缓刑将会对罪犯所在生活社区产生何种影响等诸多方面。 在缓刑的执行过程中,若罪犯未对社会构成新的威胁,且始终坚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当缓刑考验期限结束时,原判刑罚便可得到彻底解除,无需继续执行。 但是,这并不代表罪犯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一旦他们在缓刑期间再度触犯法律,或者被查明存在尚未揭露的罪行,亦或者严重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缓刑便有可能被宣布无效,罪犯须重返监狱服完原判刑期。 所以说,虽然在缓刑期间罪犯不必忍受监狱的艰辛,然而,这种自由也是有代价的,缓刑考验期末也许他们无需去坐牢,但也可能因违反了相关条件而不得不面对重新沦为囚徒的命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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