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这一阶段并无缓刑之说可言。
事实上,缓刑乃是针对经审判确认已被判处一定刑罚者,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由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决定的一项刑事制度。 然而,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手段,并非最终的刑事判决结果。 若在后续审判中,罪犯最后被认定犯有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轻微罪行,且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具有明显的悔过表现,无再度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加之宣告缓刑不会给其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不良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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