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势力团伙有可能被判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向您明确指出的一点是,人民法院对于成立了刑事犯罪恶势力团伙的案件当事人,同样有可能会适用缓刑制度。
然而,若涉及到犯罪总团伙的主要头目,则未必能够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严格来说,适用缓刑的情形须符合以下三项规定: 第一,被告犯必须要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第二,基于被告犯的犯罪情节以及其对于自身罪行悔过自新的表现来看,我们认为通过实行缓刑能够有效避免其再次危害社会; 第三,被告犯不能属于累犯范畴。 缓刑,这是一种针对处于一定监禁期限之内,并且暂时不实际执行既定刑法的一种机制,是一种对刑罚的临时性暂缓执行的实践模式。 它并非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而仅仅是一种实行刑罚的司法手段。 务必注意,缓刑与涉及死刑的缓期执行,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在理解和应用这两种概念时,理当保持清晰明辨的态度,避免混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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