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拘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拘役的判决情况有诸多类别,通常情况下,针对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被告人,拘役是对其短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并且由当地公安机构实施就近监管和改造的刑事惩罚方式。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拘役乃我国刑法所明文规定的五种主刑类型之一,作为一种将罪犯囚禁,确保其不再危害社会,同时却又不失人道主义原则的刑罚处罚手段,拘役在管制刑及有期徒刑之间,属于较为轻缓的一类。 至于拘役的具体期限,则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若数罪并罚,则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在执行过程中,被判拘役的罪犯每月可获准回家一至两天; 如需参与劳动改造,亦可酌情发放相应的薪酬待遇。 而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前已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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