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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最低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对于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行者,应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到相当地步,则需面临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的刑罚,且需附加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犯罪分子直接参与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任何一种行为,即便其行为尚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亦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拐卖的妇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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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5: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