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公安让退账,退账后能否减轻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案件中,涉案人员成功退还其所产生之违法所得,那么便满足了减刑的法定条件。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所明确的标准,那些已经被依法判定为管制刑、拘役刑、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的罪犯,在其监狱服刑期间,倘若能够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投入到教育改造过程中,并且确实展现出了深刻的忏悔之意和改过之心,或者取得了一定的立功表现,均可据此申请获得适当的减刑处理。因此,退还违法所得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悔过表现的体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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