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场决定处罚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现场处罚的具体金额规定如下:对于个人处以二百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对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处罚,罚金不得超过三千元人民币。在违法行为确实存在且具备法定依据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可立即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话,则须遵照相关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