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怎么处理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假释一般是先由监狱进行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进行裁定,裁定假释的,监狱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根据《监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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