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三次以上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介绍卖淫三次以上的,构成我国刑法第359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甲介绍成年人乙卖淫5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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