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判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条 【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第三条 【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 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 第四条 【量刑从轻规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 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 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 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 【量刑从轻规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 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 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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