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诈骗怎么定性成个人罪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团伙式诈骗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某些人员行为被判定为个案处置的情况来说,这需要我们从多个维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
首要的一步是深度审视他们在此类诈骗活动中所发挥的角色和起到的具体作用。 举例来说,假如某个涉事人员虽处于同一团伙的氛围当中,但其反诈骗的职能却相对独立,且与其他团伙成员之间并未形成明确的共同犯罪意图以及紧密的犯罪协同关系,同时他的犯罪行为又具备显著的个体特性和自主决策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被视为个案处理。 接下来,我们还需进一步考察他们是否存在独自实施诈骗行为的可能性,而这些行为又是否是在团伙的整体策划和部署之外进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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