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这项制度在实施时,通常必须满足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被监视居住者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 2.处于孕期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3.为生活无法自理之人的唯一抚养者; 4.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质或为了更好地办理案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 5.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结完毕,需要继续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监视居住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住所进行; 若没有固定住处,则可于指定场所实施。 然而,为确保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和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不受干扰进行侦查,在上一级公安机关获批后,这类人员的监视居住地点亦可选择在指定居所。 但无论哪种情况,都严禁将监禁场所、专门处理案件的设施用于实行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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