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间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时长计量自公安机关实施拘留的那一刻开始进行,通常情况下,一般会将当天予以认定为第一日。
具体到行政拘留方面,执行单位必须向被处罚人公开宣读并且赠与拘留决定书,现场交付给被处罚人。 至于刑事拘留,应当在拘留结束后最晚24小时之内,将拘留信息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路上的交通时间并不纳入拘留所设定的期限之中。 举例来说,假如公安机关在异地实施拘留,那么在拘留过程中所经历的路程时间不会被计算在内。 此外,对于那些多次作案、流窜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案嫌疑人,其拘留期限甚至可能延长至37天之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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