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算拘留的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留期间的起始日期通常由公安机关在依法做出拘留决议后予以执行之日开始计算。
其中,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宜超出十五个自然日; 若被执行人同时触犯数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其实施的合并处罚,其最长期限则不应超过二十个自然日。 而针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设定为十四个自然日; 但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涉及团伙活动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员,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三十七个自然日。 关于司法拘留,其期限一般规定在十五个工作日(即日以下)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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