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拘留到批捕最多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正常情况下,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从被刑事拘留到最终获得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限为37天。
公安机构对于已经进行拘留收押的人员,若预计其需提出正式起诉请求,应当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申请给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和批准。 若遇特殊情况,该期限可适当延展至四个工作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重复多次犯罪以及群体性协同作案的重大违法违规者,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则有可能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内。 自接到公安机关递交的要求批准逮捕的正式文书起,人民检察院应在七个工作日范围内,对此做出批准或拒绝批准逮捕的最后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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