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书面通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刑事拘留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
在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及时完成《拘留通知书》的制作工作,明确记载拘留事由及羁押场所等详细信息,并且向被拘留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所属单位进行通报。 此举旨在保证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确保了其家属或所属单位的知情权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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