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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首要关键之处在于,公安主管机构或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或是重大犯罪嫌疑人,若判定存在必须施以刑事拘留措施的必要性,则需填写一份详尽的呈请拘留报告书。
接下来,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院检察长的严格审批与签署,方可发放拘留证。
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要求其在拘留证上签字、按压指纹。
被拘留之后,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同时,还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除非是因为无法联系到亲属或者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而通知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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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5: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