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天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是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正式发布刑事拘留通告之日起算,满72个小时便视为三天。
在此,我们需特别强调,拘留期限的起始日期以及终止日期并不包含在拘留期限之内。 举例来说,若在7月20日上午10点钟被宣布实施刑事拘留,那么拘留三天的截止日期应为7月23日上午10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及其计算】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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