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得了肾结石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当事人在刑事拘留期间患上了肾结石病症,处置方法往往应依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来进行适宜调整。
若其病情轻微,则可能会在被羁押场所内接受治疗,管理部门会配置适用的医疗设备及具备相关资格的医护工作者以确保治疗的顺利展开。 若疾病情况较为严重者,管理部门则可能会提请将当事人送往专门的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救治。 在法规层面上,中国政府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早已明确规定:“看守所必须要为在押人员提供所需的医疗器械和常见药品。 当在押人员出现健康问题时,必须立即提供妥善治疗; 假如病况需要送医诊治,所在地区的医院有责任尽力承担治疗之责; 对于病情严重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者,可以依法批准实施取保候审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置方式必将充分考虑多角度的因素,包括病情、案件性质以及其他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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