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到什么情况要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等具有特定职权且依法享有相应授权的部门,在处理某些特定性质的直接接收案件的调查期间,针对现行违法行为者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之人,依法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而言,下列诸种状况均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刑事拘留:1.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相关部门觉察到的; 2.遭到被害人心目中或现场目击证人的实名证实其参与了犯罪活动的指控的; 3.身边环境或是住居所在地发现了涉嫌犯罪的各种证据的; 4.罪犯犯案之后意图自杀、逃避责任或是在逃离现场的途中被逮捕的; 5.存在故意销毁、伪造各种证据或者串通相关人员获取虚假陈述的可能的; 6.拒绝透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未能得到确认的嫌疑人; 7.具有流窜作案、连续多次作案、群体作案之重大犯罪嫌疑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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