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算服刑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与服刑并非同一概念。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已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之时刻,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之强制手段。 而所谓“服刑”,通常指犯罪者在诸如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以此方式去履行由法庭所宣告的刑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现有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若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皆可先进行拘留: (1)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进行犯罪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捕获的; (2)被受害人或亲眼目击此事之人指控其行为构成犯罪的; (3)在其身边或者居所内部发现了涉嫌犯罪的证据; (4)在犯罪行为之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之中的; (5)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6)未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集体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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