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怎么收到判决书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仅仅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处理手段,其本身并非最终的法律惩处决定。
在处理涉及到犯罪的案件过程中,需经历多个法定的、严谨复杂的程序环节如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之后方可由法院做出裁决,并向当事人下发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 普遍来看,若被判定有罪的被告人为亲属关系,法院便会依法将判决书传达至自有本人之处。 接收到这份书面文件后,被告可能会通知自己的家人知晓。 其次,若被告未按照规定委托辩护律师提供援助,法院通常会主动联系被告的近亲家属前来领取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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