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被刑事拘留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第九十一条明确指出,当公安机关拘留了某个嫌疑人以后,倘若认为有必要将其逮捕,就应在三日内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批准。
然而,若遇特殊情势,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能略有延长,例如可将一天到四天划归此范畴。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且身份存疑的重磅嫌犯,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上达三十日之久。 人民检察院则应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通常会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对其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 而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申请后的七日内,也会对此做出相应的决定。 当然,如果被拘留的未成年人属于特殊情况或是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状况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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