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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侦查要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展开侦查工作的期间,不应超过十二个小时;若案件情节极其重大和复杂,面临着实施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时,其具体期限不得超越二十四小时。因此,通常情况下,对刑事拘留嫌疑人进行侦查的时间应控制在十二小时以内,如遇到特殊情形,则最长也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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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