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无罪释放一定要满37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刑事拘留虽为无罪释放的必要环节之一,但并不必然需要达到37天。
2、依照我国现行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刑事拘留仅作为逮捕前的过渡措施,其法定最长时间设定为37日; 对于在拘留期间查明应无罪释放者,其最长期限则被规范为30日。 3、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期限仅仅是拘留期限延长的最高限制,实际拘留期限仍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证据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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