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被判了4年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非法贩运毒品罪行被判定入狱刑期为四年的话,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并接受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法院的司法裁决是以最确凿的证据以及合理合法的法律条文作为支撑而得以做出的。
在判决后立即生效之际,无论当事人是否认同判决结果,都有权通过申诉等法律手段来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在服刑期间,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入到改造过程中去,努力争取获得减刑的机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表现出悔过自新之意,或有立功表现者,均可获得减刑; 但若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者,则应给予更优惠的减刑待遇: (一)成功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的行为; (二)向监狱内外揭发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属实的情况; (三)在科技创新方面有重大突破,取得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成果;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为人,英勇救人的行为; (五)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时,有突出表现的行为;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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