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最小多少岁可以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有这样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他们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一律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完全的考虑,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 而当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时,只有在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些严重罪行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对成年后行为责任的要求。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还处于成长阶段,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相对成年罪犯应给予一定的从宽处理。 如果因不满十六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以帮助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进行收容教养,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引导。 案情回顾: 小朱(13岁)与小李(15岁)一起参与盗窃,后小朱又单独实施了抢劫行为。小胡(17岁)参与打架斗殴致人重伤。争议点在于不同年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小朱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盗窃还是抢劫,依据法律规定,一律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会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政府收容教养。 2、小李15岁,参与盗窃不承担刑事责任,因盗窃不属于已满14不满16周岁应担责的严重罪行,处理同小朱。 3、小胡17岁,打架斗殴致人重伤,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因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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