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成年人蓄意对他人施加伤害这一问题的评判,我们必须充分考量到所造成伤害的严重性、涉案未成年人身处的年龄阶段、滋生犯罪意图和使用犯罪手法等诸多复杂的影响因素。
具体而言,倘若已达十二岁而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因故意伤害罪行导致他人死亡或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至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与批准后决定进行追诉,那么该未成年人便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样地,对于年满十四岁但尚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来说,若其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他们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并且已经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程度,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在最终的量刑环节,应该对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宽大或减轻处罚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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