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实质是绑架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人口与绑架并不能混为一谈。
拐卖人口一般是指采取欺骗、绑架、收购、贩卖以及收留等方式,有预谋地将女性或未成年人运至他处,并通过出售其劳动力来获取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 然而,绑架罪则是指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为主导,运用暴力手段、恐吓压力甚至其他非法手段,将被害人劫持控制,进而达到自身目的的违法行径。 相比之下,拐卖人口的作案动机是以追求实际的物欲为导向,目标明确,指向性强; 而绑架罪所涉及到的罪责范围更广,犯罪手段更为复杂多样,所针对的受害人群体也更为宽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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