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人未成年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故意实施人身侵害行为的未成年个体而言,其法律判决的决定因素是极为复杂的,需要充分权衡多个维度,这其中包含了罪行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所带来的危害结果,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对罪行的认识和悔过态度,以及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表现等等。
通常情况下,若涉案未成年人尚未达到12岁的法定年龄,那么他将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当他们年满12周岁而未满14周岁时,倘若他们犯有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并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并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与批准后,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样地,当这些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而未满16周岁时,则必须为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 但是,一旦他们年满16周岁,只要涉及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便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人罪犯,我们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