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不得假释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两种不得假释的情形:
第一种是累犯,即曾受过刑罚处罚又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者; 其次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其他组织性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刑期在十年以上的犯罪分子。 针对这种情况,不得予以假释。 另外一种情形是,因犯有贪污贿赂罪,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根据相关犯罪情节及情形,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在罪犯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之后,依法将其刑罚改为无期徒刑。 并且该类罪犯将被终身监禁,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和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