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职员可以构成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绝大多数的普通职员并不符合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条件。
贪污罪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负责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相关人员所犯的罪行。 若该普通职员所在的机构并非国有性质,亦或是其所从事的工作并未涉及到国有财产的管理与经营,那么他们通常无法满足贪污罪的主体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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