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长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村长亦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贪污罪的行为主体通常为国家公职人员,此外还包括那些接受了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团体委托管理或经营国有财产的相关人士。 假设某个村长在执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诸如负责发放各类救灾物资、处理土地征收补偿事宜等事项,他若能借此机会利用职权上的便捷条件,不法占有公共财物,那么此类行为便可能被认定为贪污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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