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万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国家行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言,其向特定对象实施贿赂行为且数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则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此类人员为了获取不正当好处而向公职人员或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且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附加处罚。 若贿赂金额巨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也需承担罚金的附加处罚。 然而,对于行贿一万元的具体处罚,需要全面考量行贿人的主观恶意程度、行贿行为的具体情节及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行贿一万元的行为可视为数额较大的范畴,因此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并且还需承担罚金的附加处罚。 但是,如果行贿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还赃款,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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