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追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作出如下区分: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所对应的最长期限,将其划分为四个层次。
若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十年;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形,追诉时效期限则设定为二十年。 若超过上述追诉时效期限,依据该法条的明确规定,将不再予以追诉。 若受贿罪的追诉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应停止追诉。 然而,若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出现特殊情况致使无法进行追诉,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可延长追诉时效期限的情形,则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剖析。 若不存在特殊情况或法律规定延长追诉时效期限的情形,则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受贿罪的追诉期限一旦过期,即不再予以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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