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最新立案追诉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对其所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之规定,现将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最新立案追诉标准列举如下:首先,若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达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且超出三个月仍未归还,即可认定为犯罪;
其次,如若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亦可构成犯罪; 最后,若行为人以进行非法活动为目的,擅自使用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同样可以被视为犯罪。 以上三种情况均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而设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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