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员工在行使职责过程中,有可能会构成挪用单位资金罪。
其定义是该类员工在职务之便的基础上,将所在单位的资金用于自身或借与他人; 如果数额较大且持续超过3个月未能偿还,或虽然没有超过3个月,但是涉及到进行盈利性活动的情况,或是涉及到非法行为的,都有可能被判定为已经触犯了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文,凡涉足以下任何一种状况的,均需要予以检察追究: 首先,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超过3个月仍未偿还的; 其次,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并已涉及到盈利活动的; 最后,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且涉及到非法活动的。 对于这种犯罪行为,需要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判罚: 即对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小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则需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则需要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注意,以上法律条款仅供参考,实际应用时仍需遵守当地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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