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需要解除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不起诉,其中可能包括法定不起诉、酌情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等多重情形。
一般来说,若某案件最终被判为不起诉,那么理应解除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因为取保候审本身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能够有效进行。 而当与案件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在这一阶段宣告结束后,继续对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必要性便不复存在了。 然而,解除取保候审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们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操作,最常见的做法便是由决定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司法机构作出解除决定,然后将此决定通知负责执行的机关,并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发放《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此外,执行机关还需退还当事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总的来说,不起诉往往与解除取保候审紧密相连,但具体操作过程必须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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