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拘留多久可以出来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被拘留之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束执行阶段,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司法程序推进的具体情况。
若犯罪情节轻微,有可能在刑事拘留结束后转变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那么所需时间相对较为短暂。 然而,倘若犯罪情节严重,经过深入侦查、全面审查起诉以及严谨审判等环节,最终被判定需承担有期徒刑等相应刑罚,那么结束执行阶段所需的时间将会相当漫长。 通常而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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