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37天后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到刑事拘留满为期37天之后,倘若具备符合取保候审之规定的相应资质和条件,便可向负责此案件的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在此过程中,申请者既可以是身为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身份的被告人本人及其有权代理的法定代理人、家庭成员或是辩护律师。 在正式递交申请时,务必提交书面形式的《取保候审申请》并详细陈述申请理由,例如犯罪嫌犯、被告人身患重大疾症、生活无法自理; 或是孕妇或是正处于哺乳期阶段的母亲,以及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也不会对社会带来潜在危险等等。 当负责的诉讼机关接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将会有一定时间期限来进行评估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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