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犯累犯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个罪犯被认定为主犯并且还是累犯时,原则上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原因在于累犯具备高度的社会危害性,这与取保候审所要求的最低社会风险条件相违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况才适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对于犯罪行为可能涉及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额外威胁的话,也可实施取保候审手段; 其次,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以及正处于哺乳期的孕妇或他们所生婴儿,如果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增加新的社会风险,那么同样可以考虑采用该项措施; 最后,如果被告人在执行拘留期满后,案件仍未完成彻底处理,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必要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