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之后可以去外地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保释候审的这段时间内,通常是不能擅自前往异地活动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布为保释候审的人士,除非先行得到负责执行机关的批准许可,否则他们是不得擅自离开自己所在城市或地区的。 倘若确实因特殊原因而必须外出,也必须事先就此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待获得相应的准许后才可离境行动。 此举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审判程序得以顺利地进行,同时也是为了确保被保释候审人员能够随时接受监督与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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