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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开庭前如何通知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并决定开庭审理之前,司法机关通常会提前向被告人发出传票,详细说明该案将于何时何地进行审理,以及被告人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
这种被称为“传票”的法律文件涵盖案情摘要、开庭日期和时间、审判法庭地址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
为了确保被告人能够顺利收到开庭通知,法院通常会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委托送达等多种方式来传递这份重要的法律文书。
然而,如果被告人在传票送达后发生了居住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变动,那么他有责任及时将这一情况报告给法院,以避免因为无法及时收到开庭通知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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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