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是否要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保证人候审期间期满,通常情况下必须进行相应的解除。
这是因为所谓的保证人候审实质上属于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且有着特定的时限约束。 当此项时限届满之后,倘若相关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理等环节已经宣告结束,又或者说经过核实时发现已经无须再实施保证人候审措施,那么就应立即予以解除。 实际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每当保证人候审期限即将期满之际,负责执行该措施的公安机构会依照规定通知当初作出批准这项措施决定的机关,然后由作出这项决定的机关对何时解除保证人候审措施作出明确的判断和决策,同时将这个决定迅速传达给被保证人以及相关单位知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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