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饭店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倘若饭店没有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却开展食品经营活动,那么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将其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还有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全部予以没收。 当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时,会被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当货值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时,罚款额度则为货值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倘若情节较为严重,就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 与此同时,相关的责任人还有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不过,要是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成功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那么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部分处罚。 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食品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一家饭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经营活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后欲进行处罚。小朱辩称正在办理许可证且即将取得,希望减轻处罚,这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朱未取得许可证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法》,其违法所得、经营物品应被没收。 2、若小朱违法经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应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一万元以上则是货值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3、小朱虽称即将取得许可证,但未取得前已违法经营,能否减轻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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